就业保险计划
Employment Insurance System
大马社会保险机构(SOCSO)于日前假古晋独立皇宫酒店举办“就业保险计划”说明会,讲解即将于2018年1月开始落实的就业保险制度。
这项计划将于明年1月开放注册:
· 现有投保在社险机构者在此制度下皆被视为已注册,惟仍须提交Borang SIP 1A(雇主)及Borang SIP 2A(雇员)
· 雇主或雇员可通过社险机构服务柜台或登陆其官网www.iperkeso.my注册之
· 首个缴交保费截止日期为15.02.2018前,然而失业金则始于2019年1月方能申领
· 倘落实后方注册之新雇主需于60天内提交Borang SIP 1(雇主)及Borang SIP 2(雇员)
缴纳:
· 雇主及雇员双方均需缴纳员工工资的0.2%(缴纳表:Jadual Kedua RUU SIP 2017)
· 最高缴纳额以月薪RM4000为顶限
· 仅限年龄介于18至60岁人士(不包括57岁以上未曾缴纳者)
申请索求:
· 失业定义为所有非自愿性失业的员工,不包括:自愿辞职、按合约到期结束工作、行为不当犯错被解雇、退休
· 须于失业60天内申索,若属实将可在申索7天后开始领取失业金
· 失业金分为以下津贴:
I). 求职津贴
o 接受失业金期间,失业者可获薪资30%至80%的津贴,长达3至6个月,申索顶限是以月薪4000令吉计算
o 津贴法:
缴纳12个月:津贴3个月
缴纳16个月:津贴4个月
缴纳20个月:津贴5个月
缴纳24个月:津贴6个月
o 津贴会依据月份逐渐减少:
首个月可申领原本工资的80%
第二个月:50%
第三和第四个月:40%
第五和第六个月:30%
II). 提早再就业津贴
o 若提早获得就业可申领求职津贴余额的25%
III). 培训津贴
o 每日最少RM10,最多RM20,最长达6个月
· 必须参与在职培训及接受工作招聘,定期报告觅职进度
· 若寻得新工作后又失业,可再度提出申索,惟每一次申索失业金后,接下来必须以更长时间缴付保费,而前一次的缴付次数不能算在第二次申索内
· 政府率先拨出RM1.36亿作为明年法令生效后之临时援助金,供失业员工申领每月RM600长达3个月,须于失业30天内申索。
说明会讲义供参阅:SIP_Roadshow_1_of_4-EIS_Design
SIP_Roadshow_2_of_4-Interim_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