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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on 3月 1, 2016 in 资讯焦点

装货集装箱重量验证 –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(SOLAS)第VI章第2条之修订

 

国际海事组织(IMO)之海上安全委员会(MSC)于2014年11月17日至21日召开之第94届会议通过MSC.380(94)议决案,修订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(SOLAS)第VI章第2条,于2016年7月1日生效。

 

这项修订阐明,托运人必须核实装货集装箱之重量,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作出重量验证:

 

  1. 使用经校准及合规格的设备,对集装箱进行秤重;
  2. 使用符合当地有关当局认可的秤重方式,对集装箱内所有个别货件的重量分别秤重,包括货盘、货垫及其他系固材料,之后再加上集装箱的皮重,统计出装货集装箱的总重量。

SOLAS公约VI/2新增条文6阐明,如果装货集装箱的运输单上无提供验证的重量,而船长或其代表及港口负责人亦无获得该装货集装箱的验证重量,该装货集装箱不应装载上船。

 

兹附上巴生海港局誌期25.02.2016之公函以及国际海事组织誌期10.02.2016之NO.3624通告供参阅。

 

会员商家受促 关注并作出相应配合,以符合此国际法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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