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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on 6月 28, 2012 in 资讯焦点

2012最低薪金执行指南

人力资源部已公布落实最低薪金的执行指南,阐明日薪雇员的最低薪金、无基薪雇员的薪制及佣金等详情。

于2012年7月16日在宪报上颁布的2012最低薪金法令,将在20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,实施于所有领域聘请超过5名员工(包括外劳)的雇主。至于聘请5名员工或以下的雇主,有关法令则于2013年7月1日起生效。

在这项法令下,西马的每月最低薪金是RM900或每小时RM4.33,东马则是每月RM800或每小时RM3.85。

欲申请展延的商家,请在下列截止日期前,呈交书面申请予全国薪金咨询理事会:

a) 聘请超过5名员工者 – 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日
b) 聘请5名员工或以下者 – 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

所有申请必须同时附上以下文件:

i) 向公司委员会(SSM)注册的公司资料;
ii) 近3年来经审查过的公司财务报告;
iii) 最近一个月所聘请的本地员工及外劳人数,以及各自的薪酬

所有申请请寄/ 电邮至:

Setiausaha
Majlis Perundingan Gaji Negara
Kementerian Sumber Manusia
Aras 7, Blok D3, Kompleks D,
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
62530 Putrajaya.
电话:03-8886 5156/5162 传真:03-8889 2377
电邮:mpgn@mohr.gov.my

更多详情请游览该部官方网站www.mohr.gov.my下载《2012年最低薪金法令》及《最低薪金执行指南》.